本所主持律師協助購買預售屋的當事人取得對臺中后里知名在地建商之民事一審勝訴判決;判決並要求被告返還原告2,000多萬的買賣價金,並再賠償2,000多萬的違約金,共計4,000多萬餘元。
- 理眾國際法律事務所 理眾國際
-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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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被告之一的被告公司是臺中市后里區知名在地建商,我方當事人於民國111年6月12日與被告簽定預售屋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書,雙方約定被告有於111年10月31日前將房屋及土地點交原告之義務,原告並已給付全部款項,僅餘30萬元之交屋款。然因被告公司未經申請許可擅自變更使用房屋1樓外牆立面,涉違反建築法規,仍遲不改善系爭建物至合法狀態,導致無法點交,拖延不履行預售屋不動產買賣契約。
在本所主持律師的協助下,成功透過訴訟協助當事人於一審解除契約。不只取回2000多萬的款項,還再從被告公司取得2000多萬的違約金,共計4000多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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