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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鄭仲昕主持律師協助當事人獲行政訴訟一審勝訴判決

  • 作家相片: 理眾國際法律事務所 理眾國際
    理眾國際法律事務所 理眾國際
  • 2024年2月21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當事人報名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甄選,卻因當事人曾患有強迫症之病史(現已痊癒),遭國防部拒絕其報名參加考試。

經本所鄭仲昕主持律師協助,以被告國防部未適用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及精神衛生法;國防部報名簡章此等法規命令、以及依據報名簡章作成之拒絕處分,二者不僅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亦違反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進而對已痊癒之身心障礙者為制度性歧視而產生污名化(stigmatization)效果,傷害身心障礙者群體及不平等之效果等主張,獲得法院認同,最終在號稱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拿到一審勝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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