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李昭儒主持律師及王琦翔合署律師協助當事人取得民事一審勝訴判決。
- 理眾國際法律事務所 理眾國際
-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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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購買中古屋,被告明知房屋之違建情形業經主管機關現勘查明,且承諾將依法補辦手續,竟故意未告知當事人,亦未依法補辦手續,造成當事人之損害。
嗣經本所李昭儒主持律師及王琦翔合署律師主張,兩造約定被告應交付至111年12月20日止尚未經主管機關查報列管違建之房屋,然被告所交付者係經主管機關於111年12月1日查獲違建之房屋,且被告未依規定完成補辦手續,係因可歸責於被告之事由,致被告未依債之本旨給付,說服法院被告應依民法第227條第1項規定,賠償原告所受損害,取得民事一審勝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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