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本所主持律師協助當事人取得民事一審勝訴判決。

  • 作家相片: 理眾國際法律事務所 理眾國際
    理眾國際法律事務所 理眾國際
  • 2024年8月23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已更新:2024年9月2日

當事人之母親於過世前,已因失智而生活無法自理。當事人之哥哥卻趁此機會,疑似偽造代筆遺囑,將母親名下唯一的房屋以執行代筆遺囑方式供自己繼承,剝奪當事人之應繼分,並預謀脫產,不保留一分一毫。

後經本所李昭儒主持律師及鄭仲昕主持律師參與協助,說服法院該遺囑有高度可能為無效,故當事人對其哥哥應有債權,順利查封當事人之老家,並以此作為籌碼與對造開啟談判,最終與對造達成共識,由法院作出勝訴判決,讓兩造得以回歸平等之情勢,妥善處分老家。



 
 
 

Comentários


©2024 by Li Jone International Law Firm. Powered and secured by Wix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