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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師協助當事人取得民事一審勝訴判決。

  • 作家相片: 理眾國際法律事務所 理眾國際
    理眾國際法律事務所 理眾國際
  • 9月4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對造主張我方當事人應將對造所有土地原坐落其上地基、水泥鋪面、化糞池及禽畜舍所殘留之障礙物、廢棄砂石、廢棄水泥塊、廢棄土壤、廢棄磚塊刨除清除,並賠償給付72萬593元予對造。

經本所律師代理訴訟,逐步戳破對造之謊言,說服法院對造所提出之地籍圖謄本、臺中市空間地圖查詢系統網頁、系爭土地空拍圖、他事件複丈成果圖所示被告占用位置、面積,均係對造自行以手寫方式標示,無法證明當事人有無權占用系爭土地之實際位置、面積;對造所提出之照片亦僅能看出有大量廢棄物置放在遭拆除之系爭建物旁地面上,然無法證明當事人有無權占用系爭土地之實際位置、面積及上開廢棄物之來源為何,獲得勝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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