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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主持律師協助因誤信詐團而寄交多達20張金融卡及信用卡之當事人獲刑事#不起訴處分

  • 作家相片: 理眾國際法律事務所 理眾國際
    理眾國際法律事務所 理眾國際
  • 1月20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已更新:2月17日

本所當事人因誤信喬稱為店家之詐騙集團,以因會員系統錯誤將遭多次扣款之話術,進而使本所當事人透過交貨便之方式寄交多達20張之金融卡(含密碼)及信用卡予詐騙集團車手,而遭台中地檢署以幫助詐欺罪、幫助洗錢罪等罪名偵辦。

後經本所主持律師協助,向檢察官提出相關對話紀錄、法院判決見解,及本案經律師篩選之重要資料佐證,進而證明本所當事人並無幫助詐欺或幫助洗錢之故意,積極說服檢察官。後幸經台中地檢署採信本所主持律師主張,而給予本所當事人不起訴處分,回歸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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