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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師協助涉嫌違反個資法、加重誹謗罪及恐嚇罪之當事人獲不起訴處分。

  • 作家相片: 理眾國際法律事務所 理眾國際
    理眾國際法律事務所 理眾國際
  • 10月20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當事人為社區主委,因告訴人企圖捏造意外並要求管委會處理向保險公司聲請理賠事宜,當事人為全體住戶之利益,發表事件之進度及評論,竟遭告訴人提告違反個資法、加重誹謗罪及恐嚇罪,因而求助本所。

經本所律師辯護,主張當事人之重點為內向住戶解釋案件的進度,於言論發表前確經合理查證程序,依所取得之證據資料,客觀上可合理相信其言論內容為真實,且未有明知或重大輕率之惡意情事。成功說服地檢署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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