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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門號借人使用,卻遭用來不法討債怎麼辦?本所律師協助涉犯重利罪之當事人獲 #不起訴處分

  • 作家相片: 理眾國際法律事務所 理眾國際
    理眾國際法律事務所 理眾國際
  • 6月18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當事人好意借朋友使用手機門號,朋友卻將門號用來討債,導致當事人被列為重利罪、恐嚇罪之被告。

經本所協助,主張當事人僅係將自己未使用之手機門號借給在工作場合認識一年以上的朋友作為工作上公務機門號使用。全然無從得知竟被用以催款討債,且當事人更未曾有任何經營、參與民間借貸或第三方催款之工作。本案之犯罪事實完全與當事人無關,最終說服地檢署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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