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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主持律師協助當事人 #調解成立,取回代墊之扶養費180萬元。

  • 作家相片: 理眾國際法律事務所 理眾國際
    理眾國際法律事務所 理眾國際
  • 3月7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當事人於與前夫離婚後,獨自將年僅2歲之女兒拉拔至將近成年。然前夫於此15年均未曾聞問,令當事人及女兒備感心寒。

後當事人求助本所,經本所律師分析,認為縱未保存相關單據,仍可依行政院主計處每年發布之「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作為代墊之扶養費計算依據;另外亦以雙方間之刑事案件作為談資,與前夫開啟談判。

前夫原提出以最低生活費計算僅122萬元之金額,經本所律師數度聯繫、調解,最終以180萬元一次給付之方案調解成立,當事人亦已確認收取上開金額,而取得高於判決可能認定的扶養費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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